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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公告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轉知環境部檢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所主管災害緊急應變警報訊號之種類、內容、樣式、方法及其發布時機」公告事項第5項修正草案

一、環境部檢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所主管災害緊急應變警報訊號之種類、內容、樣式、方法及其發布時機」公告事項第5項修正草案,並附修正草案總說明及修正草案公告對照表。
二、本次修正係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改制為環境部,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二十二日起改由環境部管轄 ,爰修正本公告名稱為「 環境部所主管災害緊急應變警報訊號之種類、內容、樣式、方法及其發布時機 」,並修正本公告第五項 。
三、本案係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踐行法規草案預告程序,以廣泛周知各界對於草案內容惠予提供相關意見或修正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