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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公告

(環境影響評估)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影響評估作業輔導要點」業經環境部以112年10月17日環部保字第1121312715號函修正發布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影響評估作業輔導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自85年11月22日訂定迄今並無修正。為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自112年8月22日改制為環境部,並為符實務運作需求,爰修正本要點,名稱並修正為「環境部環境影響評估作業輔導要點」,其修正要點如下:
一、修正機關名稱、簡稱及首長職稱。(修正規定第一點及第四點)
二、配合實務運作現況,爰刪除現行規定第五點及第六點。
三、依行政規則體例,生效日係於下達函敘明,爰刪除現行規定第七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