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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公告

(其他) 【環境部公告】環境部委託財團法人台灣商品檢測驗證中心為查核單位,辦理環境保護產品查核工作,委託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5年11月29日止。

主旨:公告本部委託財團法人台灣商品檢測驗證中心為查核單位,辦理環境保護產品查核工作,委託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5年11月29日止。

依據:
一、環境保護產品管理作業規範第3點第2項。
二、行政程序法第16條第2項。

公告事項:本部委託財團法人台灣商品檢測驗證中心為查核單位,辦理「環境保護產品管理作業規範」規定環境保護產品追縱查核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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