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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公告

(空氣品質) 轉知基隆市政府公告精進基隆市基隆港及其周邊道路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並自即日起生效(如附件)。

1.管制範圍:
(1)基隆港東岸:自東海街之聯興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起往中正路方向至中正路與台六二甲快速道路交叉口路段止。
(2)基隆港西岸:自中山三路二十八號(西岸南櫃場)往光華路十一號(台基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出入口)止。
(3)海洋廣場:孝三路與忠一路口起至愛三路與仁二路口止。
(4)基隆城際轉運站:孝三路與忠一路交叉路口起至忠一路路口止及忠一路與中山一路交叉路口起至中山二路路口止。
2.管制措施:自本公告生效日起,凡出廠滿五年以上之柴油大客貨車,全時段禁止進入空氣品質維護區。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在此限:
(1)於基隆市政府稽查日前六個月內,經排煙檢驗合格之車輛。
(2)具有環保機關核發之有效期限內柴油車自主管理標章之車輛。
(3)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之特種車或其他經基隆市環境保護局同意之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