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環保公告

(空氣品質) 轉知新竹市政府訂定「新竹市新竹科學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

有關新竹市政府訂定「新竹市新竹科學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1份,並自即日生效(如附件),公告事項如下:
1.管制範圍:劃設本市新竹科學園區為管制區,範圍內之道路,包含研新三、四路、興業一、二路、研發二路、研發四路、研發六路、展業一至二路、新安路、創新二至三路、園區一至三路、工業東一至七路、介壽路、力行路、力行一至七路、力行九路、篤行路及篤行一至二路。
2.管制措施:下列車輛全時段禁止進入管制區。但遇自然或人為重大災害、交通事故等緊急特殊情況,並經本府公告實施緊急管制疏導工作者,不在此限:
(1)自本公告生效日起,出廠滿三年以上之柴油大客貨車,於稽查日前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者。
(2)自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起,納入出廠滿五年以上之燃油機車,逾期未完成排氣定期檢驗合格紀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