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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染劑廢(污)水染紅溝渠 環保局活逮業者重罰

染紅大排
近日發生灌溉溝渠遭染紅情事,引發民眾關切。環保局依據民眾報案向上追查,發現污染來源為永靖鄉某間染花業者,將清洗染花染劑產生廢(污)水直接排入溝渠,污染範圍綿延1.8公里,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規定,依法處以新臺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
針對居民陳情附近大排出現「紅色河流」現況,環保局長期以來高度重視,透過稽查人員多次實地訪視居民,及分析污染好發月份加強巡查,並架設縮時攝影機(CCTV)進行監控。於今(114)年4月中旬,環保局接獲民眾陳情染紅灌溉溝渠再度重現,立即循著污染水體向上游追查,經多日暗中查察,發現污染源來自該染花業者利用放流管線持續排放紅色液體。該染花業者面對環保局提供污染水體事證下,坦承於4月18日上午清洗含有染劑的容器,將產生廢(污)水直接由自家排水管排放道路旁水溝,並一路染紅至崙仔尾大排,環保局依水污染防治法處以至少3萬元以上罰鍰外,還須接受環境講習,為其污染行為付出代價。
環保局強調,為守護縣內的水環境,對於污染行為絕不寬貸。同時呼籲染花業者,在用心栽培花朵時,也請務必「愛花卉也愛水」,清洗染劑容器等所產生的廢(污)水應妥善貯存於容器,並委託合法廢棄物清除處理業者清理,切勿因一時方便而直接排放至溝渠污染水體,共同珍惜並維護我們珍貴的水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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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紅大排-1 染紅溝渠-1 染紅溝渠-2 污染源-1 污染源-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