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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公告

(水質保護) 轉知環境部修正「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義務所得利益核算及推估辦法」部分條文

一、「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義務所得利益核算及推估辦法」部分 條文業經環境部於115年3月5日以環部水字第 1151009519C 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命令條文)、 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
二、為明確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所得利益之核算與追繳機制,本次修正重點包括擴大消極利益範疇納入委託處理費用、修正經常性支出成本依許可資料認定並採實證推估、增訂得引用公告同業標準加速核算效率,以及明確追繳處分作成後始有行政程序法之公法上消滅時效適用,得追繳所有違法期間不法利益,以落實環境正義。
二、旨揭修正發布資料(含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請逕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下載(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參閱附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