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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公告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轉知環境部「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及「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許可登記核可管理辦法」相關行政函釋,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一、轉知環境部「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及「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許可登記核可管理辦法」相關行政函釋計2件(如一覽表),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二、「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及「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許可登記核可管理辦法」歷經多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分別為113年4月24日及113年6月11日,相關函釋內容已有未合,爰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