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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麥亂刊登環「藥」廣告 最高可罰30萬元!

  網購雖然方便,但不是所有商品都能隨意在網路上買賣,彰化縣環境保護局提醒,許多民眾為了貼補家用,還沒真的賺到錢,反而先因違法刊登環境用藥廣告被開罰,得不償失。
  彰化縣環保局統計,114年已查獲16件違規案例,其中以除蟲產品占56%最多,其次為除蟎產品占32%。近年常違規原因主要有三種:
1.沒有取得環境用藥許可證或販賣、病媒防治業執照,卻上網刊登殺蟲、防蟲等功效的廣告。
2.販售來路不明、冒用或偽造環境部核准字號的環境用藥。
3.將從國外帶回、用不完的環境用藥放到網路上販售。
  環保局再次提醒,殺蟲劑、殺蟎劑、殺鼠劑及各類環境用藥,都屬於特別管理品項,沒有合法證照就不能上網刊登或販賣。一旦被查獲,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
  請民眾務必遵守環境用藥廣告「3不原則」:
1.不刊登:沒有證照,不得上網刊登廣告。
2.不亂買:不購買來路不明、無核准字號的環境用藥。
3.不推薦:不在網路上宣稱環境用藥的殺蟲、防蟲效果。
  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已建置「環境用藥許可證照查詢系統」(https://mdc.moenv.gov.tw/PublicInfo),只需鍵入產品名稱或許可證字號,即可查詢所選購的環境用藥是否合法登記,如有病媒防治施藥需求,也可查詢合法的病媒防治業及環境用藥販賣業。
  另外,該網站也建置「環境用藥安全使用網站」(https://topic.moenv.gov.tw/evsu/mp-8.html),民眾可透過網站獲得安全用藥知識或查詢不合格環境用藥商品資訊,歡迎多加利用。如有任何疑問,歡迎電洽彰化縣環境保護局(04)7115655分機114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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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1 違規2 違規3 環藥賣場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