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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公告

(空氣品質) 轉知高雄市政府公告劃設「高雄市鹽埕國民小學空氣品質維護區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

劃設「高雄市鹽埕國民小學空氣品質維護區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已於113年3月19日公告,並自113年9月1日生效(如附件),公告事項如下:
1.管制範圍:鹽埕國民小學校區及校園外牆周邊道路,包含大勇路及瀨南街,詳如附件。
2.管制措施:自本公告生效日起,禁止出廠逾五年之燃油機車及柴油大客貨車及小貨車,於管制時段進入前項管制範圍內。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1)燃油機車擁有「有效期限內之定檢合格紀錄者」。
(2)柴油大客貨車及小貨車取得「各縣市有效期限內自主管理標章者」。
(3)因緊急狀況或執行公務經本府特許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