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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公告

(環境教育) (轉知)彰化縣政府社會處修正「彰化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志工研習交流活動辦理要點」

彰化縣政府修正「彰化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志工研習交流活動辦理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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