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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公告

(其他) 轉知環境部修正發布「環境用藥各項許可申請及檢驗收費標準」第2條、第7條

環境部修正發布「環境用藥各項許可申請及檢驗收費標準」第2條、第7條,修正內容如下:
1.增訂環境用藥委託製造、分裝或調配申請案、環境防蟲、防鼠或誘引用途之天然物質產品申請核准、展延及核准項目內容變更申請案,及申請登記用環境用藥樣品申請案等審查費;調整許可證、許可執照之審查費與環境用藥檢驗費。(修正條文第二條)
2.增訂天然物質產品核准文件申請核准、展延及核准項目內容變更收費規定之施行日期。(修正條文第七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