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環保公告

(空氣品質) 桃園市政府公告「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 染源管制措施」

桃園市政府訂定「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並自民國113年1月1日起生效(如附件)
,公告事項如下:
(一)目的:為提升桃園市(以下簡稱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市民健康,特劃設本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
(二)管制範圍:本市劃設下列路段為管制區(如附圖):
1、中華路及中山路:忠孝路口至龍祥街口間道路。
2、龍壽街:中山路至龍泉二街口間道路
3、永豐路:中華路至國聯街口間道路。
(三)管制措施:凡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九月三十日(含)以前出廠之柴油大客貨車,全時段禁止進入管制區。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1、取得稽查日(含)前一年內,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2、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之特種車或其他經本市同意之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