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質保護) 因應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84-3條修正,業於「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廢(污)水管理系統」增列檢視功能
因應管理辦法於114年1月20日修正發布,環境部前已於114年12月9日以環部水字第1141076861號函修正水措計畫及許可證(文件)申請表、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廢(污)水檢測申報表相關欄位,「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廢(污)水管理系統」(下稱水系統)事業於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現於新增檢視是否屬應檢測申報原廢水及放流水新興關注項目之對象等功能,自115年5月30日啟用,以利事業與核發機關實務作業時填寫與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