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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公告

(空氣品質) 轉知嘉義縣政府公告「嘉義縣朴子市朴子國民小學空氣品質維護區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並自公告後四個月生效

一.管制範圍:嘉義縣朴子市山通路、文明路、平和路及光復路所框圍區域(含前述道路)(如附圖)。
二.管制措施:自本公告生效日起,出廠滿五年以上之燃油機車,未具有最近一次排氣定期檢驗合格紀錄,全時段禁止進入空氣品質維護區範圍。但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之特種車輛或其他經嘉義縣政府公告實施緊急管制疏導工作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