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歷年空氣品質淨化區設置情形表 一、背景資料說明: 從民國85年起迄今,彰化縣已完成設置53處空氣品質淨化區,主要分成五部分:環保公園、社區綠美化、道路綠帶、自行車道、污染場址復育。設置完成總面積約為50公頃。 本項計畫係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及本局空氣污染防制基金編列經費補助設置,各機關單位提出空氣品質淨化區設置計畫書,由本局彙整後轉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核定辦理。 本縣之空氣品質淨化區所用之植栽以原生樹種為原則,並具抗空氣污染能力,植物對環境功能為淨化空氣、減弱噪音、調節與改善區域氣候,提昇民眾優質生活環境,供民眾休閒、運動之場所,並藉由完善之環保設施,增進民眾環境保護知識,使民眾更樂意參與配合各項環保工作之推行。